时间:2021.07.22作者:111浏览量:734
各有关企业: 根据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1〕2号)要求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,请本市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(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除外)以及我市推荐的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(包括国家和本市认定的示范平台)依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。 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北京市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企业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2.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3.链协同配套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4.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5.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6.培育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: 邢一平、丁长志 010-55578435 马 静010-66222502-652 申报材料咨询电话:李 飒 010-66222502-653 任晓晖 010-66222502-638 张 旭 010-66222502-63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-1 北京市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企业申报条件材料清单 一、以下材料需提供盖章后扫描电子版(第1项重点“小巨人”企业基本情况表(附件1-3),和第2项第二批重点“小巨人”企业目标表(附件1-4),审核后再联系企业提供纸版盖章材料,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,按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八份,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。) 1.北京市第二批重点“小巨人”企业基本情况表。(详见附件1-3)(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企业基本情况表的工信部填报要求: (1)“所属行业”(2位码)和“主导产品类别”(8位或10位码),请准确填写分类。“所属行业”填写样例:“35 专用设备制造业”,“主导产品类别”填写样例:“3507060000 冲孔机床”。 (2)“主导产品名称”请勿使用英文名称,多个主导产品之间,请用“、”分割。 2.北京市第二批重点“小巨人”企业目标表。(详见附件1-4)(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企业目标表的工信部填报要求: (1)“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(%)、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(%)、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(%)、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(%)”等均带有“%”,在企业填写过程中,无需再填写“%”,请直接填写数字,如“30”。 (2)“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(个)、有效发明专利数量(个)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(个)、主持或参与制(修)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(个)、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(项)”等均带有数量单位,请直接填写数字,无需附上文字。 (3)“有上市计划”这一指标,请已“递交申请书”或“已进入辅导期”的企业填写“递交申请书”或“已进入辅导期”,其他阶段企业请填写“无”。 (4)本次申报材料中的“实施期初始值”年度数据(如主营业务收入、营业收入、产品出口额、研发经费支出等)按2020年末数据填写,非年度数据(入研发专利)按2021年5月31日数据填写。“实施期满一年目标”按2022年末目标数据填写,实施期为2021年末至2022年末;“实施期满两年目标”按2023年末目标数据填写,实施期为2022年末至2023年末。 3.北京市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企业目标实施方案编制要点。(详见附件1-2)(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4.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、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;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列明该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金额的,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。 5.2020年末主导产品出口额的佐证材料(海关报关单、发票、合同等)。 6.截至2021年5月31日,主导产品获得的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一览表(详见附件1-5:企业佐证资料统计表模板),及相关佐证材料(认证证书、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)。(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7.2021年4月或5月在职人员社保缴费记录,在职研发人员名单。(填报模板详见附件1-5,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。 8.截至2021年5月31日,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项目一览表及佐证材料。(涉及有效发明专利应用项目的发明专利证书,及转化应用后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认定证书、产品检测报告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,填报模板详见附件1-5,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9.截至2021年5月31日,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等联合建立研发机构(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)的佐证材料。 10.截至2021年5月31日,主持或参与制(修)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一览表(详见附件1-5:企业佐证资料统计表模板)及相应的佐证材料。(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11.截至2021年5月31日,获得主营业务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佐证材料。 12.截至2021年5月31日,企业取得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一览表(详见附件1-5:企业佐证资料统计表模板),及对应的佐证材料(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证书)。(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13.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一览表(详见附件1-5:企业佐证资料统计表模板),及产品达到国际标准(或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)的佐证材料(证书、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)。(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) 14. 截至2021年5月31日,企业运用ERP、MES、CRM等信息化系统的佐证材料(相关服务合同及验收合格合同等)。 15.有上市计划的佐证材料(上市申报书、证券经营机构出具的企业处于辅导期的证明等)。 16.北京市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。(详见附件1-6) 17.联系人及基本信息表(附件1-7)。 18.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(附件1-8) 注意事项:申报“企业名称”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(附件4)名称一致,或与“推荐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业名单”(附件3)一致,涉及更名企业,在申报“企业名称”后括号备注(现更名为***),并提供名称变更证明(纸介和电子版) 文章转载于:财政资金申请微信公众平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