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“国高新”企业迁入奖励

时间:2024.06.13作者:111浏览量:202

申报条件

(一)企业在亦庄新城范围内依法注册、纳税、入统,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,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;
(二)企业于2023年将工商注册登记由外区迁入,迁入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,需具备有效期内的“国高新”企业资质。
(三)企业须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实际办公;
(四)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自通州区划转企业、政策期内工商注册登记迁出后再次迁回企业,均不予核定为“新迁入”企业,不纳入本次兑现企业范围;
(五)已被相关部门公告取消认定资质,或工商注册地址已迁出亦庄新城的企业,不纳入兑现企业范围。

支持内容及标准

对2023年将工商注册登记由外区迁入,迁入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具备有效期内的“国高新”企业,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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